关于实施2010年 “长江新里程”假肢装配项目的通知

作者:傲意网络 发布时间:2013-08-21 00:00 访问次数:9223 字体大小:

皖残联办〔2010〕44号
 
关于实施2010年
 “长江新里程”假肢装配项目的通知
 
各市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的工作部署,今年我省将组织实施“长江新里程”假肢装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10年度“长江新里程”假肢装配项目在全省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400例。其中小腿假肢200例,大腿假肢200例,具体分配任务见附件2。
二、组织实施
1、各市、县(市、区)残联负责假肢装配项目受益人的筛查和确认。受益人应是贫困残疾人且符合装配假肢技术要求。要优先安排处于学习或劳动年龄、未装配过假肢的残疾人。
2、各承担任务的假肢装配站负责假肢的装配、训练、回访和维修工作。
3、各市、县(市、区)残联与对应服务的假肢装配站协商,组织残疾人到假肢装配站取型或要求假肢装配站到所在的市、县(市、区)提供取型服务。
4、各假肢装配站要确保假肢装配质量,认真指导残疾人使用假肢。对首次装配小腿假肢的对象训练时间不少于3天,首次装配大腿假肢的对象训练时间不少于7天。
5、装配假肢三个月内要对受益人进行回访,了解状况,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回访采用入户、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其中入户回访不低于30%,并要记录存档。
三、项目资金及管理
经费由中国残联、省残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同承担。中国残联承担项目假肢的主要材料费用,项目规定的假肢装配及其它费用,按照《长江新里程项目假肢装配结算办法》(附件1)执行。经费仅限于项目工作使用,不得挪用。
四、档案管理和统计
装配站要确定专人负责登记、统计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假肢装配统一用表要求填写表卡,为每个受益人建立假肢装配档案,包括:假肢装配记录表、假肢回访记录表、假肢维修记录表,以及新农合或居民医保规定的表格,受益人应有假肢装配前后的对比照片,并按要求及时填写统计报表。
五、宣传工作
各地残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李嘉诚基金会“长江新里程”假肢装配公益项目。各地要注意收集受益人生活改善的典型事例,以图文和音像方式进行介绍,数量不低于任务数的5%。
六、检查评估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对项目执行情况随时进行抽查。项目结束后,各地要做好接受中国残联对项目的绩效评估、检查验收和项目审计。
 
附件:1、长江新里程项目假肢装配结算办法
2、长江新里程项目假肢装配任务表
3、假肢定点装配机构服务区域表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假肢装配  项目  通知
安徽省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1
长江新里程项目假肢装配结算办法
 
根据省残联、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的意见》(皖残联[2009]4号)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印发的《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2010版)》(皖卫农[2009]94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补助对象
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的持证下肢残疾人。
二、假肢材料成本
2010年度将为全省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400例,项目实施的假肢成本大腿假肢3000元/例,小腿假肢1200元/例;成本由两部分构成:一、假肢材料;二、假肢装配及其他费用。
中国残联承担项目假肢的主要材料费用(大腿假肢1550元,小腿假肢600元),项目规定的假肢装配及其它费用(大腿假肢1450元/例,小腿假肢600元/例),由省残联、新农合或居民医保共同承担。
三、工作流程和结算办法
(一)定点装配机构在完成假肢制作项目任务后,由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进行项目验收。
(二)项目补助对象是参加新农合持证残疾人的,凭参合证及残疾人证到指定装配站装配假肢。项目规定的假肢装配及其它费用,由装配站按项目要求(大腿1450元/例,小腿600元/例)的金额开具发票,并将假肢装配补助汇总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假肢装配补助登记表》及发票客户联报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定点假肢装配机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按发票金额的35%向定点假肢装配机构拨付假肢装配费用。发票金额的65%由省残联根据当年的项目计划任务数从康复经费中拨付。
(三)项目补助对象是参加居民医保持证残疾人的,凭参保证及残疾人证到指定装配站装配假肢,项目规定的假肢装配及其他费用,由装配站向补助对象收取(大腿1450元/例,小腿600元/例)并开具发票给补助对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装配机构上报的假肢装配补助汇总表进行审核后,对装配假肢的补助对象及时给予装配费补助。补助对象凭残疾人证复印件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假肢装配补助登记表》,五年内每年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补助资金。
四、其它
(一)未参加新农合或居民医保的持证装配假肢残疾人,定点装配机构向残疾人收取大腿每例400元,小腿每例200元的费用;市、县残联根据残疾人贫困状况,给予费用补贴(可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省残联根据当年项目计划任务数从康复经费中拨付。
(二)项目计划任务以外发生的装配费用,请各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
长江新里程项目假肢装配任务表
任务数
大腿
小腿
合肥市
10
10
蚌埠市
10
10
芜湖市
10
10
淮南市
8
8
马鞍山市
8
8
安庆市
24
24
阜阳市
25
25
亳州市
15
15
黄山市
8
8
滁州市
16
16
淮北市
10
10
铜陵市
6
6
宣城市
10
10
六安市
17
17
巢湖市
15
15
池州市
8
8
合  计
200
200
 
附件3
 
假肢定点装配机构服务区域表
 
各市假肢装配服务区域本着就近和方便残疾人的原则,结合各站的实际状况,采取划区定点服务的方式进行,请各地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工作。各市假肢装配人员输送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服务区域
安徽省残疾人 辅助器具中心
刘  泉
0551-5366723
13956900979
合肥市、安庆市、巢湖市、黄山市、马鞍山市
淮北市江淮辅助器具供应中心
刘克柱
0561-3882083
13966096230
淮北市、亳州市
滁州市残疾人
假肢装配站
周  勇
0550-3118626
13956292926
蚌埠市、滁州市
芜湖市残疾人
假肢装配站
侯建华
0553-5864863
13155323312
芜湖市、宣城市
铜陵市残疾人
假肢装配站
侯伟强
0562-2828481
13965231974
铜陵市、池州市
淮南市残疾人
假肢装配站
张传志
0554-2672973
13956457148
淮南市
阜阳市残疾人
辅助器具中心
孔丰阁
0558-2170597
13955880597
阜阳市
六安市残疾人
假肢装配站
刘  萍
0564-3338736
13905646783
六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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