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十佳残疾青年自强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开展“十佳残疾青年自强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团委:
为在全社会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展示我市残疾青年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共青团阜阳市委共同开展首届“十佳残疾青年自强模范”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委会
成立首届“十佳残疾青年自强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组成成员如下:
评审委员会:
主 任:张亚美(市残联理事长)
副主任:杨士勇(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健(团市委副书记)
成 员:李度(市残联就业中心副主任)
王静(团市委组宣部部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度兼任
二、推荐标准
1.年龄18-45岁持有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自强不息,顽强拼搏,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示范性;
3.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敬业奉献,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
4.扶残助残,带领其他残疾人共同脱贫致富成效突出。
三、推荐方式
单位推荐、个人申请,通过“阜阳在线”网下载《报名表》由县市区残联、团委审核推荐,报送组委会。
四、推荐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20日前。
五、评选和表彰
2014年10月20日前,各县市区残联、团委推荐上报2-3名初选人选;
2014年10月20—30日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候选人;
2014年10月31日—2012年11月20日,组委会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其主要事迹在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评选;
2014年11月20日—30日,组织网络投票和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媒体上公布结果;
2012年12月1日后召开表彰大会,对最终评选出的“十佳”进行表彰奖励。
六、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市残联、团市委负责做好活动的牵头协调工作。各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要结合自身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符合标准的、影响力大的典型推荐出来。并在10月20日前,填写好推荐表报送到市残联、团市委。
联系人:李度 联系电话:0558-2201207
附件:《阜阳市“十佳残疾青年自强模范”评选活动推荐表》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共青团阜阳市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
2014阜阳首届“十佳残疾青年自强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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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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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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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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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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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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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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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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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500以上) |
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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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县市区残联(盖章) |
县市区团委(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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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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