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残联 发布时间:2016-01-08 00:00 访问次数:5210 字体大小:

关于做好2015 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

和绩效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

近日,省政府已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现就如何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否制定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实施办法,并列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有实施办法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均相应得分。

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制定各地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并积极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省级补助资金是否按照《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3]769号)的规定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正确、高效使用。

各地残联要加强与当地组织、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本地区就业扶持办法和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创新项目实施,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就业任务指导数,将省补就业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并于1120日之前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就业扶持花名册。

三、贫困残疾学生救助工作

各地残联要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皖残联[2012]76号)文件精神完成省级财政对贫困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上报材料要求齐全、规范、及时确保审核合格。

四、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民生工程

1.各县市区残联按照市残联转发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的通知(阜残联办[2015]77号)要求,按照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形成客观、全面、高质的自评报告;同时收集有关资料,分类建档,提早做好迎接市级复评和省级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信息上报、民意调查等工作。

2.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精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相应得分;未按规定纳入低保的,每发现一例均相应扣分,扣完为止。各县市区残联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协调公安、民政部门,推动政策落实。

五、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

1.完成贫困残疾人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相应得分;未落实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工作、上报工作总结数据不真实不得分。各地要按照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阜残联[2016]2号)要求,各县市区残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好此项工作,主动与当地扶贫办协调,推动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工作。

2.残疾人危房改造占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20%以上,相应得分,低于20%不得分。请各县市区残联主动与住建部门联系,掌握真实数据资料,建好档案备查。

3.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相应得分,未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档案资料不完整不得分。

各县市区残联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逐项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要求,强化责任分工,力争省政府对阜阳市政府残疾人工作考核取得较好成绩。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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