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惠残民生工程督查总结

作者:市残联 发布时间:2017-06-28 00:00 访问次数:6820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残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残疾人康复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残联办[2017]3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掌握我市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民生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市残联于5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定点康复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阜残联明电〔20174号),并于58-12日,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由残联主要领导带队,采取现场查阅资料、电话回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到各地开展督查考核工作。现就督查考核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地均能按照文件要求,从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等4个方面,对照考评指标体系,先行开展自查。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费补助方面,都及时下发项目实施办法,宣传惠残民生工程政策,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并将救助对象公示,将专项资金足额配套到位;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方面,各县市区都能加强对定点机构安全管理,超额完成儿童康复,超额部分由当地财政兜底,到定点机构核查儿童康复情况,确保真实在训。

二、主要问题

1.考核资料不够完善。部分县市区资料缺项,未按照要求逐项整理完善;精神病人服药补助救助档案中,个别多重残疾人的残疾证残疾类别是“智力”而未注明“精神”;各地都开展了自查、随机抽查,但缺少相应的通知、通报、总结等资料。

2.政策宣传有待加强。入户调查时,部分群众对惠残民生工程了解不多,易将残补、精补等针对残疾人的专项补助与其他补助混淆,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

3.打卡发放名目多样。按照文件要求,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资金打卡发放时,应注明精补。在实际调查中,存在将上述两项补助注明为其他内容的情况,容易导致残疾人误解。

三、有关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是扶残助残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关键之举,关系到全市63万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和时间进度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同时,考评结果也将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民生福祉类别中的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指标评价的重要依据。

2.加强沟通协调。各地要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加强与民政、 财政、卫计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共享各类信息资源,互通有无,全力完善考核资料,确保不失一分。

3.抓紧查漏补缺。各地要按照督查组督查时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倒排整改工期,落实责任到人,逐项精准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因整改不力而影响全市考核的,将通报至当地政府。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6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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