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3 08:28 信息来源:市残联 访问次数:17730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残联: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709号)规定,经市残联党组研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安徽大正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时间

绩效评价时间为20201216日至1226日。

、绩效评价内容

依据《关于下2020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阜残联〔202031号)分配的省级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资金890.7万元进行绩效评价,包括资金的使用、管理、效益及县市区财政配套的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

市级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行百分制,总分100,第三方评价占80分、市残联评价占20分。

三、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为市残联和各县市区残联。

四、相关要求

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安徽大正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要求准备所需的材料,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并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抓好整改落实。

联系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

人:于世豪   联系电话:0558-2201206

联系单位:安徽大正会计师事务所

人:刘静  联系电话:13030663487

附件:1.阜阳市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满意度调查表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12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