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9 09:31 信息来源:市残联 访问次数:12721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残联:

为落实中残联、省残联关于印发《“十四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2〕585号)要求,切实做好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由县级残联组织认定并收集相关证明信息,需符如下相关条件:

(一)对象范围。

1.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原建档立卡残疾人 、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等。

2.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 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

3.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4.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5.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的一位成员。

(二)对象条件。

1.接受培训的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接受培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需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3.年满 16 周岁以上。

4.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二、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

       (一)年度目标

1.数量指标:2022年,完成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2280名。

          2.时效指标:202212月底执行完毕。

          3.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对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使其掌握 1-2门生产增收的技能。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满 意度达到80%以上。

(二)绩效指标

根据各地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任务需求,按照每人不低于500元的资金标准进行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三、 实施要求

 )保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的完成。各地要依托现有数据信息摸清具有接受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条件和能力的残疾人数量和状况,本着自愿参加与引导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培训对象 。要根据残疾人的自身特点需求和当地优势产业 、就业形势等, 组织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 突出实用性 、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要加强培训的组织领导,为参加培训的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确保培训目标的完成,确保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能学会能掌握相应的劳动生产技能。

( 二 ) 加强培训后的就业创业帮扶。在组织培训前要充分 考虑培训的内容是否能与直接发展生产和实现就业相衔接,培训后要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相关就业信息,推荐和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合就业的岗位 。要充分发挥残人就业帮扶基地(原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的产业带动优势,促进残疾人培训与就业相结合。

(  ) 加强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各地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认定材料、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方面的信息釆集工作, 登记造册后由县级残联统 一保管并录入中国残联农村困难残疾 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年度统计台账。

( 四 ) 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培训过程中,不得向加培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培训结束后,要给予适当生活、交通费补贴。要开展满意度测评, 培训人员满意度要达到80%以上。加强资金监管,不得虚报冒领 、挤占挪用和截留,防止敷衍塞责、突击培训、拉人充数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不得用于除培训外的其他开支 。

( 五 )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各地应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年度结束后开展绩效自评。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本地培训完成情况,包含实际完成的数量、培训质量,通过培训产生的经济 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以及项目执行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以书面形式(纸质和电子版)上报市残联教就科。

 联系人:吴鹏林  联系电话:2201206

 邮箱:312837760@qq.com

附件1:2022年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需求分配表

          附件2:2022年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绩效自评表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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