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5 15:25 信息来源:市残联 访问次数:4510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残联:

根据《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阜财社〔2022〕27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2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切实将这一惠民工程精准惠及到所需残疾人家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确定补贴对象。各地残联要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按照国家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要求,严格审核把关。补贴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户籍在本辖区;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3.所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辆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4.具有购买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114号)有关要求,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或从中提取工作经费。当年结余的燃油补贴资金,可统筹用于其他中央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月30日前,各地要按照每辆每年补贴260元的补贴标准将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一次性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不得提高或降低标准,不得分批次发放。同一年度同一车辆不得重复申请,每人限补贴一部车辆。

三、完善规范项目资料。各地要及时建立完善年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档案,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将申报、审批、发放等资料归档。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数据的系统录入工作,每年5月1日前将本地符合燃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残联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系统,并及时更新完善,做到不缺项不漏项,数据真实有效。

四、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等时机,主动宣传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相关政策,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充分享受这一惠残政策,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附件: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节选)

 

1.机动轮椅车定义:内燃机提供动力的轮椅车(注:⑴在本标准中内燃机均为汽油机。⑵此车是为下肢残障者设计,一般为正三轮,全部由上肢操作,并贴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是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又称残疾人三轮摩托车)。

2.机动轮椅车分为轻便机动轮椅车和普通机动轮椅车(汽油机名义排量小于等于50ml的机动轮椅车称为轻便机动轮椅车。汽油机名义排量大于50ml小于等于150ml的机动轮椅车称为普通机动轮椅车)。

3.机动轮椅车的起动、油门、制动及其它控制装置应全部由驾驶员上肢操纵。

4.机动轮椅车应安装下肢防护装置。

5.驾驶员的座位应有靠背和能限制髋部左右移动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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