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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7323250/201911-0007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19-11-2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1-21
标       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魏宏伟解读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运行管理 信息来源: 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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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魏宏伟解读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运行管理

发布时间:2019-11-21 09:30 字体大小: [ ]

近日,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阜阳市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为帮助大家深化认识理解,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魏宏伟进行了专项政策解读。

一、问:制定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要重视重点人群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7〕39号)要求:“完善制度,改革创新。统筹运用公共资源,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短板,重点向贫困地区、薄弱环节和重点人群倾斜”,“加强县级残疾人服务设施、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和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残疾人服务网络”。

      三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意见》(阜发〔2018〕4号)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设置1个残疾人之家,提供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文化活动、学习培训等服务”,“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置1个残疾人工作站,提供残疾人日间照料、康复等服务”。

      四是省残联、民政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等12家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8〕44号)要求:“重在整合。统筹残联、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文化广播、卫计、体育、扶贫等各项服务资源,以服务整合推动资源集聚、政策集成,将工作力量充分聚合起来,服务效应充分发挥出来,打造凝聚合力、富有活力的服务平台和工作枢纽”。

      五是2019年6月21日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要求,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市残联牵头,会同市卫健委等部门,针对多地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积极谋划良策,加强资源统筹,建立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功效发挥,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问: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文稿共分三个部分,即运行思路、服务标准和保障监督。

      1.运行思路方面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2.服务标准方面包括:名称标识、适宜场所、服务队伍、管理制度、安全保障等运行标准,康复、就业、日间照料、需求更新等服务内容要求。

      3.保障监督方面包括:资金保障、资金管理、服务项目补助,与巡查回访、绩效评估、工作报酬挂钩的工作机制。

      《办法》一是明确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为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县(市、区)残联为业务指导责任主体;二是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模式,集聚多方资源,汇聚多项政策,切实发挥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的服务功效”;三是强化经费保障。要求各地承担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运行资金保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结合绩效评估给予相应的工作报酬;市级通过转移支付按因素法对县(市、区)给予以适当支持。

三、问:政策的主要亮点是什么?

      答:1.统筹运用公共资源。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的选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现有残疾人服务设施筛选,也可整合设置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发挥基层公共服务资源“一站多用”“一家多能”的功效。

      2.强化服务功效发挥。《办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注重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功能建设,又注重政府、部门和层级运行管理责任落实,力戒“重建设、轻管理”问题,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载体,以满意度为标尺,不断提升广大残疾人生活质量。

      3.建立服务考评机制。对“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开展各项服务,按照按照服务对象人数、服务次数、满意度,结合考评结果,给予相应报酬,鼓励服务人员为广大残疾人提供精准高效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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