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7323250/202007-00001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0-04-08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
标 题: | 关于公开征求《阜阳市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 信息来源: | 市残联 |
关 键 词: | 残疾人 | 浏览次数: | 65466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19〕1287号),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122.7万元。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977.4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145.3万元,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助学、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
根据《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14号)《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332号)等文件要求,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各地需求因素、财力因素和绩效因素三大类,重点向工作任务重、贫困程度深、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其中:需求因素主要参考各地补助对象数量等指标,财力因素主要参考地方财政困难程度系数指标,绩效因素主要参考绩效评价结果或其他体现相关工作成效的指标。
现将我市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8日-5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0558-2201203,0558-2202980;
电子邮箱:fyclmsb@163.com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