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7323250/202306-00016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23-06-01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6-02 |
标 题: | 什么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 信息来源: | 市残联 |
关 键 词: | 主动回应 | 浏览次数: | 5542 |
有 效 性: | 有效 |
1. 什么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合的工种和岗位。《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1.5%。2021年10月,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残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对制定安排残疾人招录(聘)计划、发布招录(聘)公告、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监督等环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稳定残疾人就业提供了良好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