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解读
索  引 号: 737323250/202307-00001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3-04-2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4-22
标       题: 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残联
关  键 词: 残疾人 浏览次数: 3771
有 效 性: 有效

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2 17:05 字体大小: [ ]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政秘〔2018〕309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阜政发〔2022〕109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安徽省和阜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都对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进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实事;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确定康复救助标准,增加康复服务供给,完成 0~3 岁听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早期干预服务试点任务,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三、起草过程

在省残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于2023年3月初拟定了《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形式向县市区残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五部门征求意见。在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后,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理事会研究,经理事会同意后,形成了《关于印发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残联〔2023〕17号)。

四、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人康复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困难残疾人康复,减轻残疾人负担,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主要内容

(一)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2023年为全市1482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2023年为全市2221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223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实施,具体按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省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各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给予补助,市级每人每年给予补助0.15万元,不足部分县(市、区)财政筹集。

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六、创新举措

《实施办法》力求突破指标限制,扩大救助的覆盖面,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得到救助,做到应助尽助。1.明确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实施。2.明确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项目经费可以采取提前预拨,阶段拨付、项目完成验收后拨付等视情调整资金拨付方式。3.明确残疾儿童辅具适配、假肢矫形器制作在确保任务完成的进度和质量的基础上,可委托省残联中标厂家实施完成;可委托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或市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假肢站)完成;也可实行统一制作和自行购置补贴双轨并行方式完成(优先采用省残联招标中标厂商产品)。4.明确将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和日常督查考评等方式对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七、保障措施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制度衔接,接受社会监督,使真正困难残疾人康复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卫健、民政、教育等部门职能,做好项目的实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联合财政部门用好、管好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做好宣传发动,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知晓率、满意度。

八、下一步工作

市残联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我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提高康复服务能力,高质量推进落实困难残疾人康复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